會所設施
康樂設施及收費
訂場須知:
1) 各項康體設施接受七天前電話或親身預訂場地,唯主咭會員或其配偶方可以享有預訂場地之權利。每位會員1每日最多只可預訂兩節場地或設施,場地或設施包括網球場、教學室、羽毛球場、籃球場、排球場、壁球場、乒乓球室、舞蹈室及教學室(保齡球場、健身室和緩跑徑不設預訂服務)。如用電話預訂場地,每次最多只可預訂兩節。所有設施採取以先到先得的形式接受預訂。
2) 於每日之繁忙時段內,每位會員最多只可預訂一節室內體育館場地。
3) 若未能在訂場時間至少十五分鐘前往會所接待處繳付現金辦理領取場地手續,會所有權將該場地轉讓予他人使用。如會員在六十天內以電話預訂場地兩次而不付款確認,本會將自動取消該名會員之電話預訂服務六十天,不作另行通知。
4) 會員如要取消預訂的場地/設施,最少須於廿四小時前通知;否則作不確認場地論。
5) 所有預訂場地之會員必須在預訂時間內出席。
6) 跨部門或個別部門舉辦的康體活動如得到執行委員會同意,均可優先預訂會所設施。
7) 如對各項康體設施有任何查詢,可參考在會所內張貼的各項設施守則指引或致電查詢熱線。
備註:
1. 子女家屬會員不可以預訂任何運動場場地或設施。
2. 繁忙時間指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六時至十時時段和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之全日時段。
預訂足球/籃球/排球場須知:
1) 足球場須由各紀律部隊負責人預訂。各負責人需傳真已蓋上負責部門印章的申請表作預訂。而每名會員入場前均須出示有效之會員證。足球場暫不接受個人訂場服務。(請參看足球場預訂表)
2) 籃球場/排球場須由至少三名會員預訂及使用,而每名會員入場前均須出示有效之會員證。